润滑脂的强度极限是指润滑脂开始流动时,使润滑脂产生流动所需要的*小作用力,也称为润滑脂的剪切强度极限(或称极限剪应力)。
润滑脂具有强度极限,是由润滑脂的结构所决定的。由于润滑脂是一种结构分散体系,其内部有固体稠化剂粒子或皂纤维所形成的三维结构骨架而使它在受较小外力时表现为固体的特性。
在增大外力时,稠化剂粒子或皂纤维间的较弱的接触点的联系开始被破坏,但同时还可发生与此相反的逆过程,例如稠化剂粒子在热运动的作用下彼此接近到分于力作用范围内的距离时,能重新连接;在结构骨架中.接触点破坏的速度随剪应力的增加而加大,当剪应力达到某一数值时,接触点破坏的速度开始比恢复的速度快,于是润滑脂的内部结构骨架破坏,润滑脂开始发生流动。
润滑脂的强度极限实际上反应了润滑脂的结构骨架的强度,因而主要受稠化剂(种类、含量),添加剂及工艺的影响。
强度极限对润滑脂的使用有较大的意义:由于润滑脂具有一定的强度极限,所以润滑脂用于不密封的摩擦部件中不会流失;在垂直的摩擦表面上使用的润滑脂,如所受的剪应力大于其强度极限时,就会滑落;在高速旋转的机械中使用的润滑脂,如果强度的极限过小,就会被离心力甩出;此外润滑脂的高低温性能也和前度极限有关,在高温下,润滑脂的强度极限会减小,如果能在高温条件下保持适当的强度极限,润滑脂就不易滑落,如果强度极限变得过小,则使用温度上限就会受到限制。在低温下使用的润滑脂,强度极限不应过大,如果强度极限过大,就会引起机械的启动困难,或消耗过多的动力。因此润滑脂在较高温度时,规定其强度极限不小于莫以数值;而在低温使用的润滑脂,规定其强度极限不能大于某一数值。 大部分润滑脂在其使用温度范围内的强度极限与外98~2940Pa(1~30gf/cm2)之间。